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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大家普及一下关于婚姻法的房产纠纷问题

2022-03-16


给大家普及一下关于婚姻法的房产纠纷问题!

2021年根据《婚姻法》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或赠与的财产,如无特别说明,将被认定为个人赠与。

有些父母在结婚前帮助孩子出钱买房,如果没有特别的说明,财产属于正和双方的是自己的孩子,个人证据是一方的财产。

如果是送给一方的话,表明是送给两个人的,才是夫妇共同的财产。

假设结婚前,男方父母花钱买了房子,登记在自己儿子的名下,但是,婚后取女性的名字和男性的个人财产一样。

这种情况下即使离婚,也成为男方的个人财产,主要是资金来源由父母出资,因此与女方没有关系(可以取一部分,共同偿还附加值部分)。

现在父母出资买房,儿子可以借钱,这是无论房产证上签谁的名字,作为男性的全部财产,无论婚前还是婚后,这种方式都十分可靠,是2021年新实施的方案。

贷款买房时,要面对一个问题,是房子增值的部分和方式有权利,毕竟房子是夫妻两人一起提供楼房。

个人看法:

现在的社会很复杂,其实无论做什么都留着手,毕竟谁也不认为对方会做出什么样的样子。

有人说夫妻间要相互信任,其实我很同意这句话,但是对于不动产价值这么高的东西,真的要慎重对待。

买房之前女人说写自己的名字可以保障自己的生活,其实这句话也没错。

我个人的观念是这样的,既然决定结婚,不要那么早考虑离婚的事,结婚需要双方共同经营,如果还没结婚想着离婚的事,这样的婚姻可能很容易被击破了。

如果开始的想法是我们的爱走向,而这所房子是用于居住用途的话,我们不考虑起初所说的生活保障性的这个问题。

因为想法因人而异,所以我的想法可能也很单纯,但是自己怎么办要参考公开的《民法典》来决定。

好了为了防止房产纠纷所以建议大家先普及一下,当然谁也不想发生这种情况,好了如果大家还有房产纠纷的问题都是联系我们公司哦!